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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

2024-1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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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之前,应在所在学院(系)教务科及相关教师的指导下做好境外课程的学习规划,明确境外高校课程与我校课程之间的转换原则和转换关系,并填写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计划表》(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:“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系列材料”文件包内)

2、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完成以后,在返校第二学期前6周内,填写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(一式两份,下载地址同第1条),提交给学院教务科办理审批手续,同时提交的还有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计划表》、对方学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及课程大纲;

3、经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先将表格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(科研楼B座701)尹老师处复核;再提交至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办公室(科研楼B座607)办理签字审核;最后到教务处办公室(科研楼B座702)加盖公章;

4、《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》及相关课程、成绩材料一式两份,一份交给教务处教学行政科(科研楼B座701)备案,另一份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,由教务秘书根据表格信息将相关成绩以中文录入系统。

相关文件: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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