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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拔本科生于2016年秋季赴境外高校学习交换(含校长奖学金项目)的通知

2024-1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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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校与境外高校签署的校级协议,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赴境外高校进行学习交流,派出时间为2016年秋季。具体项目信息请见附件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要求

1、选拔对象为2014、2015级本科生。

2、专业及语言成绩要求请参考附件。交换项目学校应有与申请人主修专业(双学位实验班可视为两个专业)相同或相近专业,或项目可提供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课程。

3、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4、身心健康,无不适合在交换项目所在地学习的疾病史,能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。

5、学习成绩要求: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,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(含重修及格)。其中,原则上一般项目要求GPA 3.0以上,校长奖学金项目要求专业排名为前15%(双学位实验班视为一个专业单独排名)。若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人数少于项目派出名额(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),可适当放宽标准。

6、需要承担费用的项目,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保证在外学习所需费用。

7、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。

二、选拔流程

1、学生申请

学生在“数字人大——本科教务管理——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”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网上申请结束后,请将相关材料尽快交至学院教务科(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)。

2、学院审核推荐

学院(系)对学生的政治素质、学习能力、身心健康以进行综合考察,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,确保真实;将学院推荐表(加盖学院公章,由主管院领导签字),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(科研楼B座603)。

3、学校组织专家复试

根据学生报名情况,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、语言水平、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笔试、面试名单,并组织专家面试,最终确定派出人选。

具体笔试及面试通知将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,请同学及时关注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项目批次

学生申请

学生递交材料至学院

学院审核及汇总材料至国际学习中心

笔试

面试

第一批

3月8日8时截止

3月8日11时截止

3月9日11时截止

3月11日下午

第二批(校长奖学金项目)

3月15日8时截止

3月15日11时截止

3月16日11时截止

3月18日14:30-16:30

3月23日下午

第三批

3月25日8时截止

3月25日11时截止

3月28日11时截止

3月30日下午

注:只有校长奖学金项目有笔试,报名其他项目的学生无需参加笔试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,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交纸质成绩证明复印件。(若无纸质成绩单,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打印件。)

2、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,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,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)》,了解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,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。

3、请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(试行)》,申请时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,并与学院指导老师做好充分沟通,避免盲目申请。录取后,原则上不得退出,若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的,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。

五、咨询电话

项目要求等事宜,请咨询国际交流处。联系人:张蕊,电话:82501018。

项目选拔事宜,请咨询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。联系人:徐佳,电话:62511150。

附件:2016年秋季赴境外高校外学习交换项目(含校奖项目)信息表


教务处

国际学习中心

2016年3月4日


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

电话:86-010-82509597

传真:86-010-62515329 625153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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