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与境外高校签署的校级协议,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赴境外高校进行学习交流,派出时间为2016年春季学期。具体项目信息请见附件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要求
1、选拔对象为2013、2014级本科生。
2、专业及语言成绩要求请参考附件。
3、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4、成绩优良,申请时不得有不及格必修课程(不包括重修通过的课程)。
5、身心健康,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。
6、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,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。
7、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。
8、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。
二、选拔流程
1、学生申请
学生在“数字人大——本科教务管理——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”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网上申请结束后,请将相关材料尽快交至学院教务科(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)。
2、学院审核推荐
学院(系)对学生的学习能力、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,将学院推荐表(加盖学院公章,由主管院领导签字),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(科研楼B座603)。
3、学校组织专家面试
根据学生报名情况,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、语言水平、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面试名单,并组织专家面试,最终确定派出人选。
具体面试通知将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,请同学及时关注。
三、时间安排
项目批次 |
学生申请 |
学生递交材料至学院 |
学院审核及汇总材料至国际学习中心 |
面试 |
第一批 |
9月17日12时截止 |
9月17日17时截止 |
9月18日11时截止 |
9月21日下午 |
第二批 |
9月24日23时截止 |
9月25日11时截止 |
9月25日17时截止 |
9月29日下午 |
四、注意事项
1、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,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交纸质成绩证明复印件。(若无纸质成绩单,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打印件。)
2、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,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,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)》,了解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,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。
3、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,并与学院指导老师做好充分沟通,避免盲目申请。录取后,原则上不得退出,若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的,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。
教务处
国际学习中心
2015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