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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通知

2024-1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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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,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,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。

根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,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全国选拔资助21名优秀学生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(驻华办事处除外)实习。现将我校推荐学生具体要求公布如下:

一、推荐对象

如下两类人群均有资格申请:

1、 我校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注:“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硕士项目”与该项目不可以同时申请。

2、已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录用函(通知)尚未开始实习的本科在读生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2、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献身精神。

3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年龄满18周岁,不超过32周岁(1983年1月1以后出生)。

4、身体健康、心理健康,诚实守信,意志坚定。

5、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、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,熟悉国际合作规范。

6、精通英语和(或)法语;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。

具体详见附件: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6年实习岗位

7、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,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。

8、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,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。

三、实习期限

   实习期限为6-12个月。

四、推荐形式及名额

采用“个人申请、学校推荐、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”的方式进行。学校推荐名额不做上线要求。

五、推荐流程

1、1月12日20时前,学生网上申请

学生在“微人大—校务—本科教务管理——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”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网上申请系统将于1月12日20时关闭。网上申请结束后,请学生于1月13日11时前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(网申后可下载打印)、获奖及科研、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(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)。

 

2、1月12日-13日17时,学院审核推荐

学院(系)对学生的学习能力、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,将学院推荐表(加盖学院公章,由主管院领导签字),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1月13日17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(科研楼B座603)。

 

3、1月14日,学校公布最终推荐名单。

     学校教务处在“微人大”中公布最终推荐名单,国际交流处负责与推荐学生沟通后续事宜。

 

附件: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6年实习岗位

 

教务处

国际学习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月8日

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

电话:86-010-82509597

传真:86-010-62515329 625153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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